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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人大构建"监督+立法+代表+信访"四维协同机制
一是监督与立法双向发力。围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养犬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扎实开展立法后监督,在执法检查中同步梳理立法需求,为完善地方治理法规体系提供参考;围绕反电信网络诈骗开展监督,推动形成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推动法规立改废与监督落地同频共振,让法治建设更贴合发展所需、群众所盼。 二是监督与代表履职深度融合。依托代表联络站阵地,到莱山、莱州、海阳等地开展联系代表活动,累计走访联系人大代表100余人次,收集法治建设相关意见建议60余条;常态化邀请代表参与执法检查、履职评议、专题调研等活动,推动纸上建议转化为治理实效。发挥代表专业优势,建立代表履职档案,为推动法治建设纵深发展发挥代表力量。 三是监督与信访同向促进。将信访办理作为监督重要抓手,重点督办法院、公安部门承办的信访案件,推动司法机关启动内部监督机制,助力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妥善解决。常委会听取审议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报告,创新开展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联动监督,让法治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 来源:《情况交流》第11期(总第520期) 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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