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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举办人大讲堂
暨烟台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专题讲座
更新时间:2026-06-04 浏览次数

为有效开展《烟台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立法工作,提高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水平,6月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举办第70期人大讲堂暨烟台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专题讲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永信,副主任潘士友、刘森、李胜刚、陈洪军,秘书长王玉琪,机关全体干部参加。刘森主持讲座。


本次讲座邀请烟台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郝曙光围绕“赓续城市文脉 守护烟台记忆——烟台历史建筑系统性保护、活化利用”进行专题授课。讲座中,郝曙光围绕烟台历史建筑的演变与类型、技术与艺术特点、保护的当代价值、保护利用成效、当前存在的突出短板与现实矛盾、推进烟台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思考等六个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和详细阐述。参加讲座人员认为,本次讲座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系统梳理了烟台历史建筑的发展脉络,并立足烟台实际提出有针对性举措,为烟台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提供了可落地、可复制、可推广的行动方案,对加快地方立法进程,构建法治化保护长效体系提出了有价值的意见建议。

刘森在主持讲座时指出,历史建筑是历史文化名城的核心物质载体和基础单元,保护历史建筑就是保护城市的历史真实性、文化独特性和发展延续性。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立法工作,进一步熟悉烟台历史建筑的文化根脉和赓续传承,深刻理解其历史底蕴与现实价值,扎实有效做好立法审议工作,确保条例有特色、真管用,为文化强市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供稿:都基水

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