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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八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一次全体会议
更新时间:2026-08-11 浏览次数

8月10日上午,市十八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一次全体会议,统一审议《烟台市电梯安全条例(草案修改稿)》、《烟台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全体委员,市人大城环委、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论述,传达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开展“三联三强”工作、切实加强专委会党的建设的通知,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烟台市电梯安全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汇报、关于《烟台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的汇报、关于市人大常委会2027年立法计划和2027—2031年立法规划建议项目征集工作有关情况的介绍。与会委员从合法性、适当性、可行性等方面对两部条例草案提出了专业审议意见,并对立法计划、规划建议项目征集工作提出了针对性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要持续深化党建引领,扎实推进“三联三强”工作落地落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地方立法全过程、各方面。要认真吸纳与会委员意见建议,精细打磨两部条例草案,有序推进立法计划、规划编制工作,以高质量立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供稿:刘伟杰  鹿超

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