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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烟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胜刚,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部分委员、部分市人大代表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为提高执法检查工作整体质效,检查组采取市县两级人大上下联动、实地看与听汇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6月上旬以来,听取5个市政府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调研了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实地查看了东方电子集团、芝罘区企业服务中心、杨希勇代表工作室的有关情况,并委托福山区、莱山区等6个区市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执法检查。

6月16日,执法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发改委、芝罘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征求人大代表和企业的意见建议。会议指出,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山东省和烟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市场准入、政务服务、惠企纾困、执法监管、权益保护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服务流程更加顺畅,助企举措更加精准,法治保障更加有力,取得了明显成效。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新部署新要求,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实条例的贯彻实施,确保真管用、落得实。要聚焦关键领域,持续破解瓶颈问题,打通堵点卡点,加快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要压实整改责任,构建长效机制,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要坚持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提升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公信力执行力,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赵锋 王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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