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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三农有担当 依法履职重实效
——烟台市人大农业农村工作五年回眸
更新时间:2026-10-14 浏览次数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建设农业强国。

五年来,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找准坐标定位,将护航乡村全面振兴作为履职重头戏,依托植根群众优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让人大力量成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一极。

五年来,烟台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紧扣涉农工作计划,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共组织执法检查6次,协助审议专项报告5个,开展视察、调研18次,留下一串串有力度有温度的履职印记。

赋能执法立法不懈怠

从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强化农业强市建设法治保障,到检查全市实施农业法情况,发挥农业压舱石作用,再到参与上级人大涉农立法修法,征集和反馈接地气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主动挑担子,细织良法善治经纬,助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乡村振兴,法治为基。2022年本届市人大常委会甫一履新,就把执法检查的发力点放在乡村振兴促进法上,聚焦法律确定的重大原则、重要制度、重点要求,认真检查全市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并从培育乡村特色产业、夯实资源要素支撑、补齐乡村建设短板等方面明确17项跟踪问效内容,建立常态长效监督台账,按季会商调度。2025年8月,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烟台检查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情况。我市借力而为、顺势而行,对法律执行质效再检视、再巩固,有力推动深耕农业强市战略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实施。

践行良法善治还体现在参与立法、传递民声中。近几年,围绕农业法修改工作及山东省供销社条例、山东省海上牧场条例、山东省农村供水条例等制修事项,全国人大和省人大有关机构先后多次向我市征求意见。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不含糊、不敷衍,通过走访专业人士、组织区市和部门座谈等方式,扩大意见征集的覆盖面,累计报送修改意见30余条,竭尽绵力让“上位法”多载民意、贴近基层。

开展涉农监督务实效

市人大常委会立足烟台农情实际,瞄准监督“后半篇文章”,深入推行闭环管理模式,在涉农监督上做实功、用实招,唱响助力高质量发展“主题曲”,走好具有胶东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

对于事关全局的资源性缺水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将其作为长期攻坚任务,一抓四年、久久为功。自2023年听取审议全市现代水网建设情况报告后,又分年度接续开展重点水利工程视察、农村供水保障视察、防汛抗旱专题审议等工作,以“审议把脉、视察破题、督办落实”的系统化监督,不断为烟台水利发展注入强劲动能。通过努力,全市现代水网加速成型,新增蓄水能力2.25亿方、供水能力8600万方,库河堤“筋强骨壮”,兴水利民的基础更加牢固。

在乡村全面振兴工作推进中,市人大常委会锚定重点促落实,“十五五”开局抓片区建设,树起规划布局、资源整合、产业联动等“靶标”,一督到底要结果,有力推动党中央“三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回望履职路,尽显兴农志:围绕海洋牧场建设管理、苹果产业提质升级,听取审议专项报告,积极践行大食物观;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种业振兴行动,有序开展视察,守护粮食安全根基;紧盯供销社综合改革、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沉到一线调研,为市委市政府决策频出“金点子”⋯⋯细数五年来的工作事项,每一个背后都折射出人大履职为农的笃定与厚重。

锤炼作风能力重严实

“开展‘三联三强’工作,让专门委员会切实强起来,搭好人大四梁八柱,落实‘四个机关’定位要求的抓手就更稳了。”在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工作专题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永信掷地有声地说。

本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锚定“四个机关”建设,抓住“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三个层面,全方位、立体式推进建章立制工作:提升“代表联络站+”活动、挖掘代表履职潜力,修订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强化自律性规范,在此基础上,今年聚焦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以理论联学、组织联建、履职联动为主要内容,突出党建引领,深化融合赋能,逐步形成“三联三强”履职品牌,有效激发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内生动力,提升人大工作整体效能。

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以开展“三联三强”工作为契机,把理论武装作为首要任务,采取“线下+线上”会议模式,拓宽学习覆盖面,累计组织学习16次,推送政策文件、理论文章30余篇;积极探索履职提效路径,开展9场“履职助农”活动,走进田间地头、农家院落,倾听群众呼声,推动解决急难愁盼;着力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强化纪律作风和履职能力培养,打造“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干部队伍,为人大涉农履职提供坚实保障。

山海逐梦阔步行。迈进“十五五”,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引,深刻把握“三农”工作重要地位,锚定乡村振兴重点任务,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更多人大力量。